去年的九月,跟女友分手了。
今日,突然收到她的來電,
很意外,相隔了差不多一年,
除了三月時,因為要幫朋友處理某些事,
而需要聯絡她一兩次之外,這一年間完全沒有任何聯絡。
電話中,她好像有些事想問我,
欲言又止,然後她約我放工找個地方坐下來談談......
放工,我跟她到一間食肆,
一年沒見,大家都比想像中自然,
並沒有像剛剛分開時那樣的口黑面黑。
對話的語氣,跟以前完全沒有分別。
而她找上我的原因,原來是因為感情問題,
她受到公司一個同事過份熱烈的追求,令她想拒絕。
由於她跟我一樣,朋友不多,
所以沒有傾訴對象,找無可找,
於是找上了我,希望問問我的意見。
至於之後的對話內容,不便在此詳述了。
我想說的其實是另一些事......
回想起跟她分開,其實只是短短一年的事,
但這一年間,我卻做了很多以前從未做過的事。
開始寫blog、聽電台節目妹妹的情書、認識了妹妹forum的網友們、
出席forum舉辦的活動、送禮物給DJ、認識了女新人李卓庭、
參加了fans為李卓庭舉辦的生日派對、幹了一些追星一樣的行為、
為詠妍處理特區護照的事宜並跟她成為朋友(可能只是我單方面當她是朋友)、
替夜班的公司聯絡卓庭妹妹,為她爭取了一篇兩大頁的訪問及封面.......... 等等。
想下想下,其實所謂的「分手後一年所做的事」,
原來主要都是圍繞妹妹妹妹和李卓庭妹妹.......
分手的第二年快要開始了,
新的一年,我會有更多更多的新鮮事物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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