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上找來一段這樣的文章,
到底姐弟戀是否一定會如文中所說的慘淡收場呢?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大約六年前,我剛剛出來工作,
在某公司做合約文員,認識了一個年紀比我大六年的女仔。
在公司內,由於大部份同事都是師奶,
像我這種首天返工時,還只是十九歲的小朋友,
自然比較吸引當年還是廿多歲的她。
在公司工作的時間,她都好像姐姐一樣照顧我,
一年很快過去,合約期完結,離開公司前,
我和她說好,遲些約出來聚聚。
大約半個月後,有一天,她致電給我,
於是大家相約出來見面、食飯。
自此之後,大家經常約出來見面,
再過多一個半月後,我終於搵到新工作,
由於市道仍然不景氣,我只是找到一份低級文員工作。
在往新公司上任前一晚,我和她正式開始拍拖了。
由於她本身職業穩定,人工又高,
相比之下,我實在不能給予她甚麼,
拍拖時,總是由她付大部份費用。
雖然她口中說不介意,但我也感到一點Hard Feeling。
然而,我卻勉強能夠忍受著這種感覺。
可是,天生就是廢人的我,一直找不到更好的工作,
一年、兩年的過去,我仍是一樣的低級文員,月薪只有數千。
漸漸地,她開始對我有所要求,
想我讀多點書、搵份Part-time,為未來生活儲多點錢。
拖拖拉拉的又過了一年,我找到一份自己喜歡的美術設計工作,
而且只是需要上夜班,雖然人工不高,但可以夾到時間返兩份工!
於是,我就開始了日夜工作的日子。
她有點感動,覺得我開始生性了。
雖然兩份工都分別只有數千元,
但扣除日常開支及給父母數千元的家用,
每年仍可以儲到八萬元左右。
終於,我覺得大家是時侯可以嘗試夾錢供樓,
但佢又覺得,我兩份工作都不夠穩定,
應該先找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。
OK,於是先擱置買樓,
我以我和妹妹的名義聯名申請公屋,結果成功批了。
點知,佢話唔鐘意住公屋,覺得公屋好cheap......
最大問題係,她不想生小孩,
但極愛小孩的我,多年來都無法在這方面跟她取得共識。
還有其他很多很多很多的想法,
大家對於未來的憧憬都截然不同,
實在難以想像將來大家如何可以一起生活。
咁即係點呢?
其實拍拖的接近六年時間,中途她也有提出過分手,
每次以為已經完結時,結果又復合在一起。
但,有一天她又提出分手,
今次我卻毫不思考的,就回答:「好呀。」
往後數天,雖然她仍有找我,但今次我的態度卻很堅決。
明知大家絕對不可能對未來生活達成共識,
就算怎樣拖,都不可能會有轉機。
結果過多兩天,她致電給我,
把我罵得狗血淋頭,並叫我把以前和她去旅行時,
她津貼給我的二千元旅費還給她。
於是,我相約她在荃灣,
把$2000交給她後,她一言不發就離開。
自此就沒有再和她聯絡了。
總而言之,
女人的青春十分有限,
隨著年紀一年一年的增長,
就會由最初甚麼都不介意、不結婚都無所謂。
變成樣樣都要介意、樣樣不稱心的事都唔鐘意。
而我,怎會有可能在她燃燒完她的青春之前,
就由一個剛出來工作的小伙子,
變成一個足以滿足她所有需求的成功人士?
所以,雖說是愛情無分年齡,
但還是需要建基於一定的事業經濟。
學生戀上成年人,絕對會是慘淡收場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