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

原來不經不覺,這個Blog已經寫了十年!


日前,翻查一下這個Blog的歷史,
原來第一篇Blog是在2007年9月26日發出,
換言之,昨天便是這個Blog的十週年紀念日啊~

最初這個Blog純粹因為自己不開心,
閒著無聊,所以在Yahoo Blog開了個帳號,
寫點東西來抒發一下心情。

之後開始寫一點生活上的瑣事,
也寫一些工作的東西,有時也會把Gamenext的設計工作,
或雜誌上刊登過的稿件轉貼過來。

總之就是沒甚麼主旨的Blog......

說起來,還有沒有人不知我的Blog名「莉利亞姆」是甚麼東西?
這個名字其實是Lilium的譯音,不過只是我自己亂譯的。

如果根據William(威廉)的譯法,
應該是譯作「利廉」之類的東西,不過總覺得怪怪的,
那麼,完全根據英文的讀音來譯的話,叫「利利淫」就更奇怪了,
所以最後還是自己取了一個讀音比較接近的譯名......

那麼,Lilium這個英文名又是從何而來呢?
這其實是動畫「異變體少女」(Elfen Lied)的主題曲《Lilium》,
因為我很喜歡這部動畫,也很喜歡這首歌,
所以就用了這個歌名作為自己的名字了~

那麼,接下來稍為翻查一下這個Blog的文章,
看看這十年間,到底我幹了甚麼呢?

因為在公司(Gamenext)經常聽叱吒903,
所以接觸了不少廣東歌,也出席過一些DJ的Fans活動,
後來因為叱吒樂壇頒獎典禮,認識了香港的女歌手李卓庭,
於是首次成為一個追星族,經常出席李卓庭的活動,
也寫了很多李卓庭活動的報告~

大約在2011年初,因為MCL戲院有Request Hour的直播,
印象中也是初次有類似的直播活動,貪新鮮便去支持一下,
於是只買了第一日(100位-76位)的門票。

嘛,即使當時我去第四日,其實也沒太大分別,
因為當時我對於AKB48的成員和歌曲都是近乎完全不認識啊~

幾個月後,因為日班的工作需要調職,
剛好調到AKB48香港專門店所在的深水埗,
於是多了接觸AKB48的機會......

不過當時在網上能找到相關的中文資源不多,
大概比較易找到的只有大勇和小蝠的Blog。

看得多了,於是膽粗粗的開始在這裡寫AKB48的文章,
如今翻看當時寫的東西,有很多都是一知半解,
所以寫錯了,希望當時沒有人被我誤導了吧~ XD

還記得大勇兄在這裡第一次留言,
這樣的大人物竟然來這裡看我寫的東西,
實在令我感到受寵若驚呢!

接下來在某一日,Gamenext的老闆得知AKB48人氣正盛,
想找人寫AKB48的東西,但當時全公司只有我對AKB48有點認識,
於是特例讓全無編輯經驗的我負責一個關於AKB48的專欄,
而且專欄內的一切內容均由我全權負責!

如是者,在佐藤亜美菜、片山陽加、岩佐美咲來港舉行握手會前,
我以Gamenext編輯的名義,發了電郵到AKB48香港專門店要求進行採訪,
事實上我事前沒有知會過Gamenext的主編,也沒有請教過相關事宜,
純粹自己膽粗粗的去嘗試一下,沒想到竟然收到官店的回覆,
並且接受我的採訪申請!如是者,進行了我的第一次採訪,
我更為了這次的採訪,特地花數千元買了一部新相機呢!
(而那部相機也一直用至今時今日......)

之後,我在這裡和Gamenext都不斷寫48系相關的文章,
而這個Blog的讀者因此而越來越多呢~

未幾,因為當時買CD只可以在信和中心之類的CD店訂購,
不但費用比較貴,而且可能會等得比較長時間才到貨,
因此我便開始辦團購訂碟,在這裡接受訂單。

不過團購活動持續了一段時間之後,
類似的團購越來越多,有不少更是以店鋪的形式來收訂單,
不但更方便,而且因為訂單數量多,成本減少,可以賣得更便直,
雖然仍有些朋友不怕貴一點點,繼續找我訂碟,
但我還是不想大家在這裡浪費不必要的金錢,
再加上我自己也覺得辦團購太辛苦了,
所以後來就停辦了......

不過,當年因為辦團購,約過不少Blog友出來交收,
因此交了不少朋友,有不少Blog友直至現在都仍有聯絡呢~

說起來,當年我記得有一位Blog友好像叫Chan ChoCho,
只交收過幾次,印像中是一位相當可愛的妹子,
大概是我見過的女Blog友之中最可愛的~

大約在2013年3月,因為開始拍拖(現在已分手),
宅在家的時間大幅減少,因此寫Blog的時間也少了很多,
那時每個月寫的文章數量明顯大幅下跌了......

雖然後來分手了,但卻迷上了手機遊戲和日本旅行,
這些比拍拖更花時間呢!如此一來,就更加沒有時間寫Blog了......

接下來的日子,大致上都沒甚麼特別之處了,
勉強要說,那就是我開始迷上了欅坂46,
因此寫文章的數量稍為增加了一點呢~

如是者來到現在,十週年了!
人生有幾多個十年?這個Blog又會否有廿週年紀念日?
第二個十年的第一日,請各位繼續多多指教~







2 則留言:

  1. >> 繼續寫, 二十年...三十年...寫到手軟為止ww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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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即使將來不再推偶像,大概我都會繼續寫下去,只是會寫其他東西而已。不過如果Blogger突然摺埋,這十年所寫的東西全都化為烏有,到時候可能我就會停,因為唔想重頭再開始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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