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3日 星期五

需要申請政府服務的人仕請注意!

好多人都覺得,香港的弱勢政府,
無論你申請乜野,例如護照、車牌、外傭等等,
只要遞交申請之後,每日不斷再遞交「加快信」,
咁就一定可以令你的申請加快加快再加快~


「錯!」


而且錯得好緊要!
因為政府部門的內部運作,
大多是採用分工合作的形式,
而且每部份都分得好細。


舉個例:
1/ 拆申請信及整理當中的文件
2/ 檢查收到的文件有否缺漏
3/ 出信要求申請人補交欠缺的文件
4/ 把收到的申請開一個file,把收到的文件入好
5/ 把大量的file分給不同的主任負責審批
6/ 接聽電話查詢
7/ 收到寄入的補交文件時,從不同的主任手上,把file找出來把文件入好
8/ 收到fax來的補交文件時,從不同的主任手上,把file找出來把文件入好
9/ 把收到查詢的檔案,從不同的主任手上,把file找出來,再由專人回覆


我想到的,最少都有九個部份由不同的同事負責,
當中的7, 8, 9項,三項都需要從主任手上把file拿走,
那代表,如果你不斷的遞交「加快信」或打電話查詢,
你的申請便一世都不能到達負責批核的主任手上。


所以大家想快的話,「加快信」不是完全不可以遞交,
但交一兩次已經絕對足夠了,各位明白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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